【楊適群╱高雄報導】高市警方日前接報,有民眾收到稅捐處通知,原本自用住宅地價稅,無端被改成一般住宅用地稅率;百思不解的民眾自行調查後發現,原來房子遭不明人士以偽造的租賃契約,向都發局申請租屋補助金。警方目前掌握至少四人受害,不排除有集團幕後操作,已著手進行調查。


內政部營建署七年前開始實施住宅補貼方案,針對無力購置住宅的家庭提供租金補貼,原訂每戶每月補助三千六百元,去年起加碼到每月四千元,每年七月下旬至八月底受理辦理,只要符合補助資格的民眾,申辦期限內備妥房屋租賃資料,即可以郵寄或臨櫃方式向縣市政府申請。
但今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上月三十日,縣市政府開始受理租金補助申請期間,高市警方連續接獲四位民眾報案,指莫名奇妙接獲國稅局通知,指他們的房子已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(按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),需變更為一般住宅用地稅率(按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稅)。

不排除集團操控

被害人之一、家住小港區的洪姓女屋主(八十一歲)的兒子,於是向國稅局調閱資料,赫然發竟有人在去年八月冒用洪婦房屋資料,偽造房屋出租租賃契約,向住發處申請租金補貼,估算嫌犯已藉由洪婦房子向國庫詐騙四萬八千元。
警方推測歹徒應是鑽地籍資料可用委託、郵寄、或傳真申請的漏洞,從地政單位取得被害屋主資料後,再將偽造的租屋契約郵寄給都發局,用人頭帳戶申請租金補貼,不排除集團操控。

郵寄申請有漏洞

高市都發局住發處長林廖嘉宏表示,無論首次申請租金補助,或新年度繼續申請,民眾皆可用郵寄、委託代辦方式申請,本意是便民的作法,竟讓歹徒有可乘之機。林廖嘉宏表示,將來查核申請案上,會要求業務同仁若發現可疑,儘速通報,也希望內政部提出改善方案。

租屋補助申請相關資訊

★申請規定
˙年滿20歲,且有配偶或直系親屬同戶;單身年滿40歲、父母雙亡等,皆可申請
˙申請人及配偶、同戶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,均無自有住宅
˙家庭年收入低於縣市政府當年公布最低標準
˙檢附申請書、租賃契約影本、郵局存摺影本、租賃房屋謄本向縣市政府申請,核准後以一年為限,每月補助4千元
★爭議
˙規定可用郵寄、委託代辦方式申請,受理單位難以審核當事人身分是否真實,導致歹徒能冒用身分詐領補助
資料來源:內政部營建署、高市都發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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