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出租稅務法務與實務注意事項 (36)
- Jul 20 Sat 2013 14:40
民法之租屋期限規定
- Jul 20 Sat 2013 14:35
如何減免房屋稅?
凡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,或是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改良物,都要固定課徵的財產稅,亦即無論是否為違章建築,只要是房屋或建築改良物者皆一律應課徵房屋稅。
開徵時間: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
- Jul 20 Sat 2013 14:35
如何減免地價稅?
凡是已經規定地價之都市與非都市土地,除依法課徵田賦者外,均應課徵地價稅。地價係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分區調查計算而公告規定,這稱為公告地價。
開徵時間: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
- Jul 20 Sat 2013 14:34
房屋原作住家使用,如果出租一部分給他人作營業用,會不會影響稅額?
房屋稅係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依房屋現值分別按下列稅率核課:住家用1.2%、非住家非營業用2%、營業用稅率3%。
又依稅法規定房屋同時做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ㄧ。
- Jul 20 Sat 2013 14:31
原來是自己住的房屋,改為出租,房屋稅會不會受到影響?
1.住家用房屋,最低不得少於房屋現值1.2%,最高不得超過2%。但自住房屋為其房屋現值1.2% (臺北市為1.2%)。
2.非住家用房屋,其為營業用者,最低不得少於房屋現值3%,最高不得超過5%(臺北市為3%)。其為私人醫院、診所、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,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1.5%,最高不得超過2.5%(臺北市為2%)。
- Jul 20 Sat 2013 14:30
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者,適用變更後稅率之起算日為何?
- Jul 20 Sat 2013 14:27
《房地產是一輩子的事》--年輕人該先租屋或努力買屋?
文/張金鶚
華人長期被植入「有土斯有財」的傳統觀念,很多長輩要求孩子出社會工作1 ∼ 2 年後,就要趕緊買房子、強迫儲蓄。但年輕人賺錢後,是否就要努力買屋?提早買屋會比租屋好嗎?從很多面向分析下來,答案並不見得。
- Jul 20 Sat 2013 14:24
3招防身 惡房東遠離你
鄭詠翰╱台北報導
租屋過程中,最令房客擔憂的,莫過於遇到簽約前後態度不一的惡房東,由於「察物易、知人難」,要百分之百杜絕「惡房東」實屬不易。專家表示,租屋族只要訂約前,多向左鄰右舍打聽歷任租客的居住情形、更換頻率、屋主的為人處事與審慎了解合約內容等,還是可以遇到合意的優質房東。
- Jul 20 Sat 2013 14:14
篩選好房客 宜多方察言觀色 單身族租客為高風險客群
- Jul 20 Sat 2013 12:30
家具電器損毀 房東需限期修繕
記者潘姿羽╱台北報導
許多房客會遇到租處有家具、器材損毀房東卻遲遲不修理的窘況,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示,除非合約另有訂定其它修繕條款,否則依《民法》第430條:「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,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,或於租金中扣除之。」如果租處有物品損壞須修繕,承租人可要求房東在一定時間內修好。如果房東遲遲不願出面修理,承租人可依法終止契約而不須支付違約金,或自行處理修繕問題,事後請房東歸還修繕費用。
- Jul 20 Sat 2013 12:27
房東與房客如何避免惡質仲介的干擾? (轉載自聯晟法網)
房東的困擾 有些房東常反應紅紙條貼了以後,好像沒有什麼效果,結果引來一堆仲介遊說託租,到場一看,紅紙條早就被人撕毀,又何來房客上門?在網路上刊登,在房客還來不及打電話,隔天一大早仲介早就急著熱線說服託租。
房客的無奈 也常有房客反應,看了報紙上的分類廣告,打電話詢問,結果對方都宣稱自己是屋主,要求房客趕緊到場看屋,按址前往,才發現是家租屋公司,接著要求加入會員,繳交數千元的會費,才能得到符合需求的租屋清單。如果這樣順利租到房子也就算了,所謂的租屋清單,根本是他們從大大小小租屋網站上,蠶食鯨吞、剽竊而來的訊息。
- Jul 20 Sat 2013 12:26
退租房屋可以要求仲介退多少服務費?
- Jul 20 Sat 2013 12:16
出租給家庭手工藝副業使用之房屋,如何課徵房屋稅?
- Jul 20 Sat 2013 11:57
如何變更房屋稅/地價稅稅單地址?
- Jul 20 Sat 2013 11:56
房東注意囉~房屋稅單用途多多,務必妥善保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