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房屋自住的房東們請注意囉~搬走之後要出租,請記得變更房屋稅以及地價稅稅單的寄送地址,避免因為沒收到而逾期未繳,導致要多繳罰金。
一、各項稅單之寄送地址,並不以納稅義務人之戶籍為限,而可由納稅義務人指定投遞地址,故不宜因納稅義務人遷移戶籍,即逕予變更稅單之投遞地址;惟稅單如未合法送達,納稅義務人申請補發時,本處均會依規定予以展延繳納期限。 二、納稅義務人可利用下列方式之ㄧ,申請變更稅單投遞地址:
(一)電話通知土地、房屋管轄稅捐稽徵處:
中和分處(中和區、永和區):地價稅-82450114;房屋稅-82450124
(二)網路線上申辦:
1.新北市政府稅捐服務網(http://www.tax.ntpc.gov.tw):
網路e櫃檯/線上申辦&表單下載,點選各稅目之申請變更稅單投遞地址 項目。
2.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):
線上申辦/稅務線上申辦,點選各稅目之申請變更稅單投遞地址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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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128號2樓
(景安捷運站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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