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透過仲介跟房東租了一間套房 繳二個月押金和一個月租金 他是用輕隔間  當晚住進去後發現隔壁洗澡水流聲很大我個人比較怕吵 第二天就跟房東要求退租 他說他的部分可以退 但他有給仲介半個月的服務費 這部分要我自己跟他談  打給仲介卻說只願退一半 我覺得太多了 因為我才請他帶看兩次就簽約了 才住一天就決定退了 請這有適用消費者七天審閱期嗎 照一般規矩可以要求退多少?
 
崔媽媽基金會回覆
您好:
很替您高興您遇到好房東了,因為租賃物環境不符合訂約當事人需求,就目前來說房客並無法源可要求終止租約,故房東願答應提前終止租約,並退還租金及押金,已是做了最大的讓步了。至於仲介費用是仲介媒合後請求支付的居間費用,現已媒合完畢您因私人環境因素欲終止租約,而非仲介未做媒合或發生可歸責於仲介之情事導致無法承租,故無法要求仲介返還居間費用,且請仲介代為尋屋亦非適用消保法,故亦不適用七天審閱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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